一、领导成员: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任永胜
纪委副书记:
李培祥 马少华(兼监察局长)
纪委常委:
李玉良(兼市纪委秘书长) 田西勤 姜广达 丁磊
监察局副局长:
李继然 齐子波 贾卫涛
二、下设六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三、机构职能、联系方式
①办公室
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有关文件、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文秘、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史志编纂工作;负责组织各室对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会务筹备、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及其他为领导、机关和系统服务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635-2322221
②监察综合室
负责行政监察的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市人大、市政府、地区监察局交办的工作事项;负责局长办公会和局领导有关活动的具体事宜;联系指导特邀监察员工作;负责与外地监察机关业务联系和监察外事工作;承担部分行政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635-2322221
③宣传教育室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情况,组织新闻报道;对党员和行政机关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教育;组织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并在各室的配合下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
联系方式:0635-2312132
④党风廉政建设室
综合、分析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指导和综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检查指导部门和行业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对市级管理的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
联系方式:0635-2312132
⑤案件审理室
负责违纪案件的审理和申诉案件的复审复核,承担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拟定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协调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635-2322105
⑥信访室(含举报中心)
受理反映监督监察对象的来信来访;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组织专项举报,初查部分举报案件;反映情况,提供案源;拟定信访规章制度;联系指导纪检信访信息员和人民监察通讯员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⑦执法监察室
依据《行政监察条例》,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监察和治理;负责提出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和建议;具体组织全市性的执法监察活动;综合、指导全市执法监察工作。
联系方式:0635-2310513
⑧纪检监察一室
负责乡镇、办事处的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方式:0635-2329779
⑨纪检监察二室
负责市直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方式:0635-2325512
⑩纠风办公室
根据上级部署的纠风工作任务和同级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与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自的纠风工作责任,协调共同承担纠风专项治理任务的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使其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完成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纠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独自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对纠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帮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查处不正之风案件;向同级政府或上级纠风办及时反映纠风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全局性、倾向性等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纠风办提出对策和建议。
联系方式:0635-2326902
⑾、行政投诉中心
受理对全市行政机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投诉;直接调查重大、有影响的及突发的行政违法违规事件;组织协调各行政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调查处理行政违法违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对调查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构成违纪的由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对全市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方式:0635-232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