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市纪委对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八岔路镇杨彭店村党支部原书记迟如生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10月,时任杨彭店村党支部书记迟如生,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亲属上报为危房改造户。2013年2月,其亲属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万元。结合其他违纪问题,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迟如生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青年办事处兴隆庄居党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王立国在申报农村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0年9月,时任青年办事处兴隆庄居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立国在其三名亲属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情况下,为其申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致使违规领取低保金3.369万元。2008年至2015年,王立国在兴隆庄居任职期间,违规为其8名亲友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共计248.03亩,套取小麦直补款2.75万元。结合其他违纪问题,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王立国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唐园镇瑶坡村党支部书记于福元违规上报危房改造户问题。2012年11月,时任唐园镇瑶坡村委会委员于福元在其亲属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下,参与研究并同意上报为危房改造户。2013年2月,其亲属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85万元。2013年10月,于福元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两名村民上报为危房改造户。结合其他违纪问题,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于福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康庄镇万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廷洪违规为亲属申请低保待遇问题。2010年9月,康庄镇万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廷洪违规为其亲属申请低保待遇。2010年10月至2014年5月,其亲属共计领取低保金0.35751万元。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张廷洪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