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查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违规违纪问题,形成有力有效震慑,临清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8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临清市金郝庄镇副科级干部刘继林(分管环保工作),因环保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6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临清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康庄中心社主任、党总支书记杨旭强,因副主任杨怀斌、副书记张传双违规领取困难职工补助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6月中共临清市纪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临清市大辛庄办事处正科级干部杨爱田,因丰源社区书记齐玉生违规报销费用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7月中共临清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4、临清市松林镇中学原校长朱金灿,因副校长侯志林违规报销费用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6月中共临清市纪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5、临清市八岔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勾建党,因环保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6、临清市八岔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华新(分管环保工作),因环保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7、临清市老赵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郑中华,因环保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8、临清市老赵庄镇人大主席庞永生(分管环保工作),因环保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坚守责任担当,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真正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严起来、实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真正传导出去、落实到位,使问责真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