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查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违规违纪问题,形成有力有效震慑,临清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1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临清市大辛庄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相东晓,因向省委巡视组提供虚假会议记录及文件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8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临清市审改办主任张宁(唐园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因扶贫项目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9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临清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花清(扶贫办原主任),因扶贫项目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9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子亮,因未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8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临清市潘庄镇副镇长王振林,因环保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8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6、临清市潘庄镇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沈树田,因环保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8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7、临清市潘庄镇主任科员康洪锋,因环保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8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临清市刘垓子镇主任科员滕兴旺,因秸秆禁烧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8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9、临清市金郝庄镇主任科员张富刚,因秸秆禁烧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8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0、临清市老赵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燕海善,因秸秆禁烧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8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1、临清市大辛庄办事处扶贫办主任徐广鹏,因秸秆禁烧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8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2、临清市康庄镇党委副书记王磊,因秸秆禁烧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7年8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坚守责任担当,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真正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严起来、实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真正传导出去、落实到位,使问责真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