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日,临清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临清市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李兴业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5年5月,市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李兴业以驾驶员身份在市住建局帮忙期间,其个人汽车保险费用2420元与公务用车保险费用打印至一张发票上,致使财务人员误解该费用全部为公务用车保险,在市住建局财务科报销。2019年6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李兴业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住建局原工程管理处主任潘东轩违规借用监管服务企业车辆问题。2009年至2016年期间,潘东轩以工程管理处名义违规向临清市第二建筑公司借用一辆面包车作为工程管理处公务用车使用,同时违规在工程管理处经费中报销车辆产生的费用。对此,潘东轩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6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潘东轩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烟店镇政府工作人员赵仁强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5月13日下午,临清市烟店镇政府工作人员赵仁强驾驶公务用车鲁P620VD执行完公务活动后,违规驾驶该公车回家并将该车停放在其所居住的小区内。对此,赵仁强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7月,中共临清市纪委给予赵仁强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我行我素,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姿态,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