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办案人员,谈话前是否对谈话对象进行了安全检查?是否安排专人接送谈话对象?安全预案、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临清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王启东一行检查组在对刘垓子镇纪委开展执纪安全检查时,向镇纪委办案人员提问到。
为落实中央、省、聊城市纪委监委关于办案安全的有关要求,强化审查调查安全意识,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近日,市纪委监委会同市消防救援大队成立检查组,对委机关及16个镇(街)纪(工)委谈话室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认真检查了谈话室硬件设施、台账资料、录音录像等情况,排查了电源电线排布、安全笔使用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中共发现口罩佩戴不规范、登记不及时等审查调查安全问题10条,电线需套管等消防安全隐患6条,对执纪安全工作发现的问题及谈话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意识。我们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制度落实,筑牢安全‘防火墙’,严守执纪安全‘生命线’”。临清市纪委监委主管领导张伟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