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处理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分别为:市直查处2起,处理2人,党政纪处分2人;刘垓子镇查处2起,处理2人,党政纪处分2人;八岔路镇查处1起,处理1人,党政纪处分1人;金郝庄镇查处1起,处理1人,党政纪处分1人;青年办事处查处1起,处理1人,党政纪处分1人;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巩固震慑氛围,现将近期查处问题通报如下:
临清市农业局党委委员、水产局局长刘鹏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临清市农业局党委委员、水产局局长刘鹏在农业局有办公室的同时,在水产局仍配有单独办公用房,属于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反廉洁纪律。临清市纪委给予刘鹏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人民法院老赵庄法庭副庭长孙树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8月4日,检查发现临清市人民法院老赵庄法庭副庭长孙树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廉洁纪律。临清市纪委给予孙树栋党内警告处分。
刘垓子镇尹庄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戈岳海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5年,尹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戈岳海从上级组织部门领取工资的同时,在村集体中违规领取补助共计0.3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中共刘垓子镇委员会给予戈岳海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刘垓子镇宋庄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宋来才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4年1月,宋庄村党支部书兼主任宋来才从组织部门领取工资的同时,在村集体中违规领取补助共计0.18万元,用于个人开支。中共刘垓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宋来才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八岔路镇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兴旺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3年1月,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兴旺从上级组织部门领取工资的同时,在村集体中违规领取补助0.0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中共八岔路镇委员会给予刘兴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金郝庄镇李营子村党支部书记李荣华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3年、2015年,李营子村党支部书记李荣华从上级组织部门领取工资的同时,在村集体中违规领取补助0.22万元,用于个人开支。中共金郝庄镇委员会给予李荣华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青年办事处北关居党支部书记陈刚违规领取补助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北关居党支部书记陈刚从上级组织部门领取工资的同时,在居集体中违规领取补助共计0.59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3年春节、2014年中秋节、2014年春节、2015年春节、2016年春节5个节日均违规发放福利。结合其他违纪事实,中共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委员会给予陈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