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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6/12/22  信息来源:临清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5090

2012年12月4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吹响了作风建设的“集结号”。四年来,我市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集中整治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铺张、节庆送礼的歪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寸步不让,促进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然而,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重压之下花样翻新,顶风违纪时有发生,作风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临清市林业局副局长李登涛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临清市林业局副局长李登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5.7平方米,超标30.8%,属于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反廉洁纪律。临清市纪委给予李登涛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稽查稽核科科长李志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10月28日中午,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稽查稽核科科长李志芳操办个人婚宴,通知其监管单位临清市人民医院9名人员参加,收受礼金0.15万元,违反廉洁纪律。临清市纪委给予李志芳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礼金予以退还。

临清市公安局潘庄派出所副所长魏冬立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8月8日,临清市纪委检查时发现临清市公安局潘庄派出所副所长魏冬立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6.9平方米,超标310%,属于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反廉洁纪律。临清市监察局给予魏冬立行政记过处分


中共临清市纪委 临清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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