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曝光台 > 正文
临清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7/4/14  信息来源:临清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5624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各类顶风违纪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主任窦云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0年5月,尚店镇原镇长窦云飞调任临清市经济合作局局长,窦云飞将尚店镇政府公务用车大众帕萨特轿车(车牌号鲁P2U339)带至经合局使用。2012年2月窦云飞调任临清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主任,将该车带至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使用。2015年8月,窦云飞将该车归还尚店镇政府。窦云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属于违反廉洁纪律。临清市纪委给予窦云飞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尚店镇联校校长冯其禄人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2月至2016年2月,尚店镇联校校长冯其禄15次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用共计3220元;违规报销看望病人费用共计6653.2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临清市纪委给予冯其禄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退还。


中共临清市纪委 临清市监察委员会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访问本网站,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鲁ICP备07009670号-1   鲁公网安备371581020000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