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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纪委市监委关于2起不实举报问题的澄清通报
发布时间:2019/6/29  信息来源:临清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4051

为更好的树立起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和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近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澄清2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关于澄清对唐园镇政府工作人员贪污丰圈窑厂补贴款的不实举报。2018年12月,李某某反映唐园镇政府工作人员贪污丰圈窑厂补贴款200余万元问题。经查,唐园镇丰圈村窑厂1980年由村集体建设,并承包给本村村民肖某某。2017年4月,聊城市国土资源局审查通过,并依法对唐园镇丰圈窑厂进行拆除复垦,2017年8月,验收复垦耕地面积75.29亩,市财政局按照每亩2万元标准,拨付丰圈窑厂复垦补偿款1505800元。唐园镇人民政府收到补偿款后,支付承包方补偿款、窑厂拆除机械租赁费、土地翻耕费、招标代理及工程审计费、丰圈村委会补偿款共计1000360元,剩余505440元转入财政拨款结余。核查认为举报问题不实,临清市纪委市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澄清对临清市康庄镇肖庄村退休教师肖圣雨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3月,临清市康庄镇肖庄村村民宁某某实名举报,反映2011年2月国家给肖庄小学拨付普九教育资金21000元汇入肖圣雨账户,资金去向不明;自2012年9月,肖圣雨长达五年找人代替其上班,白领国家工资30万元左右。经查,2008年5月,临清市人民政府出台《临清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清理化解2005年12月前农村义务教育债务。2008年6月,康庄镇政府、镇联校、肖庄小学向教育局提供《康庄镇普九债务证明》,肖庄村1997年建设村小学,共计投资5万元,其中,村委会支付工程款28492.07元,剩余工程款款项为肖庄小学时任负责人肖圣雨个人垫付及应付商户欠款。2011年2月,康庄镇政府收到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21507.93元,随即支付给肖圣雨,由其支付商户欠款后,剩余资金肖圣雨留存;经调取学校教师任课表,与该校校长及部分教师核实,肖圣雨2012年9月至2017年6月一直在肖庄小学从事任教及后勤工作,2017年6月退休,不存在找人代替其上班的情况。核查认为举报问题不实,临清市纪委市监委予以澄清正名。

各级党组织要扛牢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努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宽容失败、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惩诬陷激扬正气,敢于激浊扬清,打击歪风邪气,对不实举报要及时予以澄清,并予以通报,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攻坚克难、攻城拔寨的勇气和斗志,为开创全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临清市纪委 临清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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