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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酒驾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6/29  信息来源:临清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4089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临清市纪委市监委现将4起酒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临清市尚店镇西段屯村党支部书记赵子奎酒驾问题。2019年5月20日下午15时05分,赵子奎在当天中午饮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5mg/100ml。赵子奎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临清市尚店镇委员会给予赵子奎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魏湾镇中心敬老院副院长赵贵福酒驾问题。2019年3月31日下午16时32分,赵贵福在当天中午饮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0mg/100ml。赵贵福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临清市纪委给予赵贵福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环卫处工作人员袁文斌酒驾问题。2018年4月17日晚21时25分,袁文斌在当天中午饮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7mg/100ml。袁文斌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临清市纪委给予袁文斌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团委书记刘方酒驾问题。2018年11月4日晚20时59分,刘方在当天中午饮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刘方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临清市纪委给予刘方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对存在的不良习气及时提醒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遵纪守法的高度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突出及不良习气查纠不力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协调,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不断释放“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临清市纪委 临清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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