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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9/26  信息来源:临清纪检监察网  浏览次数:868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临清市纪委市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临清市金郝庄镇时任民政所所长薛明华对低保审核把关不严,对五保人员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2011年至2012年期间,薛明华将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两户栗官屯村村民、两户李营子村村民纳入农村低保救助对象,致该四户违规享受低保待遇共计38917.2元;2010年9月至2017年7月期间,薛明华对五保补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致使金郝庄镇民政所原聘用联络员刘某冒领李洼村五保户五保补助金4222元,谷庄村村委会委员、会计谷某冒领该村五保户五保金2720元,用于其个人开支。薛明华未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审核把关,对五保补助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9年7月,中共金郝庄镇委员会给予薛明华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戴湾镇水城屯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西华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违规发包德商高速临时占地料场的复垦项目问题。2013年7月,在德商高速修建期间,中铁十五局临时占用水城屯中村土地作为存放修建高速公路所用钢筋、水泥梁等材料的料场。德商高速通车后,中铁十五局项目指挥部将占用地块复垦工作交给水城屯中村村委会进行。李西华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私自将该复垦项目发包给外村的张某。对此,李西华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5月,中共戴湾镇委员会给予李西华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八岔路镇马塔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清强等人在扶贫收益金发放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年初,八岔路镇扶贫办将马塔头村2015年、2016年的光伏发电收益金7005.37元下发至该村贫困户的个人银行账户。该村经村委会议(参加者:村委会主任刘清强,村委会委员周庆兰、刘广兴)研究决定,将应发给贫困户的收益金按照每亩地8元的标准发到全村村民手中。对此,刘清强、刘广兴、周庆兰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3月,中共八岔路镇纪委对周庆兰、刘广兴进行批评教育。2019年4月,中共八岔路镇委员会给予刘清强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自觉反对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精准监督、精准问责,持续释放动真碰硬的强烈信号,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临清市纪委 临清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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